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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兵---著名房地产律师
更新时间:2019-09-14 12:33:40 浏览次数:

秦兵---著名房地产律师:
中国消费者网专家团、律师团专家。
中国目前最知名的房地产专业律师,著名的消费者维权律师,北京市律协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是集体行动,即如何通过利益分配,将众多的、散沙化的弱势利益主体联合起来。1996年以来专门从事房地产法律实务,致力于维护购房者权益。
秦兵大事件
(一)204购房合同
1)2001年,秦兵律师通过大量房地产案例研究,历时5年,历经90多个版本,站在维护购房者利益的立场,写出“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受到广大买房人的热情拥护和支持,由此引发了中国房地产界一场不小的地震。
2)“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自2001年由北京青年报首次刊登以来,不断修改和完善,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3)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三次邀请秦兵现场解说。
4)北京电视台、上海电视台、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南方电视台等电视台邀请秦兵围绕购房问题和204合同制作专题节目。
5)北京晚报、北京晨报、经济观察报、经济日报、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三联生活周刊等几十家报纸对秦兵和204合同持续予以报道。
6)北青网、新浪网、搜狐网、焦点网、搜房网等多家门户网站也持续报道和开辟秦兵专栏。
7)2004年,秦兵与法律出版社合作推出《204购房合同秦兵指南》,收录204合同最新修改版本,并首次出版204合同逐条释义,增加购房合同谈判操作指南,为购房者提供最专业的购房风险防范指南。
凭借204合同的成功运作,建立起秦兵律师强大的品牌市场影响力!
(二)撰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委员会组织法》立法建议案
以前从未有公民撰写立法草案,由32名人大代表签署,2006年3月9日秦兵律师通过人大代表转交立法建议,呼吁给业委会委员强制买保险,并明确一栋楼要成立一个业委会,业委会不成立就不缴物业费。
(三)2007年对《物权法》提出修改建议。
(四)2008年与20多位北京律师就《物业管理条例》提出修改建议。
(五)首次提出社区治理四项基本原则
没有业委会不缴物业费、缴费缴到业委会、一楼一个业委会、业委会领导保安队。
(六)研究业委会建设标准,在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委会中推行《罗伯特议事规则》,解决三会中的表决问题。
(七)2006-2007年度,研究《案件质量标准》,严格控制案件过程,保证案件质量。
(八)2006年远渡美国进修,主要研究房地产法、侵权法、集团诉讼制度。
(九)2007年,重点进行法律宣传,拍摄将近40集《法律讲堂之秦兵说房》
2007年11月收视率达到CCTV12法制频道第一,每日有700万人观看,3000万人浏览。在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期间,轮番播放,重点讲述《物权法》的施行对房地产法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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