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网 >>质量报告
新闻内容
山东省平邑县工商局落实新《广告法》查处虚假广告
更新时间:2015-09-01 18:19:58 浏览次数:
山东省平邑县工商局落实新《广告法》查处虚假广告
新的《广告法》自9月1号实施后,山东省平邑县工商局以规范广告市场为己任,成立户外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建立了广告市场治理制度,明确了人员分工和工作标准,印制了宣传明白纸,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新的《广告法》规定对在电视、报刊、网络、车载、墙体、LED等媒体上的广告进行检查,要求发布广告者必须要工商机关办理《户外广告登证》,并严格把好广告的内容,确保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安全可靠,绝不能出现虚假、夸大、欺诈等行为,保证广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目前,已组织了10名执法人员检查各类广告183条(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发放宣传单3200份。
山东省平邑县工商局 孙翼0539-4685315邮编27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