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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陷阱花样多 谨防权益受损害
更新时间:2014-03-31 14:16:32     浏览次数:
网络陷阱花样多 谨防权益受损害

     
 网上购物因其便宜和便利深受人们的喜爱,网络购物消费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消费形式和当下越来越流行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网络市场虚拟性的特点,网络商家诚信度参差不齐商标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等导致网购消费纠纷时有发生。近日,临朐县消协就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诉称自己在网上购买手机选择的是货到付款,货到后没有太多怀疑就付款了,事后才发现邮来的并不是当初自己看中的那款,上网与卖家联系后,答复无此交易,并告知王先生可能是在网上交易过程中被“钓鱼”。于是他马上找到快递公司想要追回已付的货款,却被工作人员以已收到货物拒绝。
网络消费,既为消费者提供了购物方便,也存在着一定的消费风险。为此,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需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增强维权意识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注意树立网络交易风险意识。目前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的网站良莠不齐,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时应当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超低价格和质量担保承诺等。
     二要注意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购物。这些网站都会公示自身的真实身份,包括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信息和网站的备案信息,消费者可以点击其贴置的工商红盾标识和ICP备案号进行查看。  
     三要注意选择安全可靠的支付手段。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对于必须先行付款方式要选择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方式结算,同时要警惕木马程序,不轻意点击卖家提供的链接,特别是链接中的支付系统,不要轻易外泄校验码,并注意保留支付证据。
  四要注意谨慎处理个人信息。不可随意将自己的真实信息泄露给身份不明的网站和网络经营者。为配送需要,也只提供必要的联系方式,尽量不要提供其它信息。
  五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消费者要注意索取购物凭证及“三包”凭证,当出现网络消费纠纷时,还要保存网上商品图片商标介绍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等资料,及时与网上商家联系,不可错过有效的维权时效,要先申请退款,等到商家同意退款申请后再邮退货物。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张传富徐东 赵明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