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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人去楼空消费者“猝不及防”
更新时间:2020-05-08 20:15:30     浏览次数:

2017年5月,众多消费者拔打12315投诉电话,称:浙江省海盐某知名婚纱摄影店于2016年下半年,举行了多场名为回馈消费者的“低价促销活动”,并向消费者收到200-5000元不等的押金。2017年5月,消费者去店进行消费时,发现婚纱摄影店已经关门,也无法联系上婚纱摄影店的店主。众多已交押金准备拍摄的消费者直呼“上当”。无奈之下,消费者只好联系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简称“海盐县消保委”),要求消保委帮助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海盐县消保委接到众多消费者投诉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调查:该婚纱摄影店在海盐已开设十余年,知名度较高,但已换任多位老板。为了吸引消费者,婚纱店于16年下半年举行了促销活动,并向消费者收取200-5000元押金。

在处置过程中,海盐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得知经营者因女儿患病已陪赴广州治疗,且其电话已经关机,暂时联系不上。工作人员随后辗转联系上经营者家属、亲戚,督促经营者正确面对现状,及时处理投诉。同时,海盐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还多次约见消费者代表,进行疏导沟通,给消费者树立维权的信心,并委托消费者代表协助做好维权消费者群体的诉求登记工作,及时掌握事情动态。经过多方努力,多次协调,原经营者终于同意办理退款手续。2017年6月4日,海盐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在办公地点现场办公,当场为消费者办理退款手续。现场共为279位消费者成功办理了退款手续,合计退款金额102617元,成功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

【案例评析】

在进行婚纱摄影等预付式消费或者定制服务需要交付押金时,一定要与商家签订合同,明确消费的时间、次数、质量等,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付费时要考量下商家的整体实力,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缴纳后要尽快进行消费,消费周期不要太长。从以往接到过的一些案例来看,消费者在使用会员卡消费时,享受优惠也存在风险,比如办卡容易退钱难,出现问题解释权归店家所有,更甚者,当商家跑单后,消费者往往要自己承担损失。因此,办卡需留心,不要充值过多金额。

根据商务部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卡内资金余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而第二十二条还规定,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如果商家倒闭、或更换地址,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回预付会员卡的余额。如果商家还在继续经营,而消费者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要求退还余额,可通过与商家协商进行退款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商家不可要求消费者为了能够拿回自己的余额而进行非主动的消费,否则,就可能涉嫌强制消费。消费者办卡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这是对商家的限制,也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2017年5月1日新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卡,同时办法对发卡的金额进行了规定和限制,即“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两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百元”。如发现违法行为,请消费者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案例提供: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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