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网 >>维权案例
新闻内容
净水机爆炸受损失 工商调解获赔款
更新时间:2017-07-25 12:02:57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平邑县工商局接到一起消费者投诉,称自己购买的某品牌净水机使用三天发生了爆炸,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希望通过工商部门的帮助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马上安排工作人员展开调查,经了解得知,消费者李女士于今年2月6日,在某专卖店购买净水器一台,2月13日该店来给安装好了,2月16日突然发生爆炸,爆炸除导致除净水器损坏无法使用外,还有家中的橱柜、地板、加湿器等都遭受池鱼之灾,幸好没有人员受伤,但是家人也是受到了惊吓,李女士多次到专卖店希望通过协商沟通给予赔偿,商家一直借故推脱,几个月过去了依然没有得到赔偿,工商执法人员了解实情后,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会同消费者到专卖店进行协商调解。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的调解和政策法规的讲解,让商家明白了净水器确实存有质量问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商家应当给予李女士经济赔偿。最终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净水机款1599元,赔偿消费者维修款、清洁费、精神损失等共计2800元,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山东省平邑县工商局 杨珺 孙翼 0539-4211591 邮编273300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