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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空调当新机 消协调解给退款
更新时间:2013-07-26 12:18:16     浏览次数:
6月12,山东省平邑县城的郑女士在一个家电经营部购买了一台柜式空调(3匹),价值9560元。由于当时郑女士外出学习,一直都没有时间安装空调,7月1日,她学习回来后便通知商家来给安空调,工人来给按安后时候就不早了,天都快黑了,她也没有细看这款空调。只到第二天她在客厅打扫卫生时,才发现空调的室外机壳外表有点陈旧,室内机的风叶有少许的灰尘,这让郑女士感到不解,明明是新空调,为何显得有些陈旧呀?于是,打电话询问经销商,人家说由于郑女士安装空调的时间比较晚,那款空调已售完了,就把样品机给安上了。郑女士听此结果后非常生气,认为商家在没有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给安装样品机,这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她要求商家退款,商家不同意。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及时展开调查,经询问经销商,他承认给郑女士安装的是样品机,但从没有使用过,只是外表显得有些陈旧罢了,商家的意思是想让郑女士多等几天,等新货来了就给她换上。而郑女士不想安了,要求商家退款。消协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第三款:“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进行调解,让经销商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同意退还了郑女士9560元购货款,并把样品空调拆走。
平邑县工商局  孙翼 唐金玲0539-468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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