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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历混淆买错火车票,消协调解赔损失
更新时间:2013-12-02 12:52:50     浏览次数:
阴阳历混淆买错火车票,消协调解赔损失
   
近日,蒙阴的苏先生想要去外地旅游,便来到县城某旅行社委托代买本月22日的火车卧铺票。买票过程中双方沟通出现分歧,苏先生以为旅行社购买的阴历22日(阳历24日)的火车票,结果苏先生在阳历24日来到火车站时才发现火车票是两天前的,已经无法改签或退票。
苏先生拿着火车票要求旅行社要求进行赔偿,旅行社则表示火车票上已经明确写明时间,并且苏先生前往旅行社拿票时也没有提出异议,最多只赔偿苏先生去火车站的路费100元。无奈之下,苏先生来到蒙阴县消协寻求帮助,希望火车票损失双方平摊。蒙阴县消协办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分别向当事人双方了解情况,最终经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旅行社同意赔偿300元给苏先生,苏先生对此调解也表示满意。
蒙阴县消费者协会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委托他人或单位购买东西或提供服务时,代购双方要将代购物品的信息核对准确,必要时签订代购合同,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蒙阴县工商局  李宁 任鸿财
电话:0539-427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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