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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桃树苗未经嫁接 工商调解获赔600元
更新时间:2015-04-09 14:56:56 浏览次数:
新买桃树苗未经嫁接 工商调解获赔600元
近日,山东省平邑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跨省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元。
3月18号,家住江苏徐州的赵先生经人介绍来到平邑县购买桃树苗,当时说好需要经过嫁接的桃树苗1500棵,双方谈好价格后付款送苗,等桃树苗送到江苏后,赵先生才发现这批苗子没有经过嫁接,随后,赵先生联系商家要求赔偿或退款,商家都不同意,在多次联系协商无果后,消费者拨打了投诉电话。
接到这起跨省消费投诉后,工商人员高度重视,立即赶到消费者举报的种植基地去了解情况,并查阅了当时的卖苗台账,通过与赵先生发过来的照片和实物及台账记录对比,确认赵先生投诉的情况属实,在事实面前商家也承认了桃树苗确实是没有经过嫁接,经查得知,原来是商家的工人当时发货时给发错了。查明原因后,执法人员进行了调解,让商家明白了过错在自己,应当赔偿赵先生经济损失,经调解,商家同意赔偿消费者现金600元,通过银行帐号把款汇给了赵先生,赵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平邑县工商局 孙翼0539-46853150539-4685315